我從小受《了凡四訓》的影響,是嚴重的「功德論」患者,喜歡"積陰德""做功德"這類的付出,在宗教團體或慈善團體內付出金錢或勞力,我認為理所當然。所以當我受到聖經所記載「什一奉獻」的教導,就發生了這樣的故事……。

當時是2004年,我研究所剛畢業,遇到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傳教士,上課好幾個禮拜,在將近洗禮的時候被教導什一奉獻的律法。當時的我感到興奮和好奇!興奮的是,基督宗教和我生長的傳統宗教一樣,也需要捐錢!好奇的是,竟然「限定」在收入的十分之一?這是什麼道理?那我也來奉獻吧!當時剛畢業還沒有收入,還沒找到正式工作的我,郵局的戶頭大約有一萬五,我就算取新台幣$1,500,寫好奉獻單,裝在奉獻信封裡,準備拿給當時南投支會的陳主教。

沒想到傳教士大小狄長老走來阻止我:「黃姊妹!妳還沒洗禮!還不是教友!妳還不能繳什一奉獻!」(奇怪他們怎麼觀察到我要幹麼?)

我心想「什麼嘛!要捐錢還不行喔!還要受洗才可以喔!哼哼.....」摸摸鼻子「算了,反正下週六我就洗禮了,下個禮拜天再繳奉獻好了。」

於是我就等待我接受洗禮後的隔天,安息日聚會前,我順理成章地把奉獻袋交給主教,愉快地參加完三小時的聚會……

 

聚會完我回到家,拉開鐵門,我看到我的阿公,從幽暗的廚房內走出來,顫顫巍巍地拿著一個紅包,跟我說「寶儀呀!這個紅包予你!是祝賀阮的查某孫碩士畢業!」我打開紅包一看,驚!是NT$3,000!是我早上奉獻金額的2倍!我大為驚奇「什麼?我付1,500,竟然得到3,000?也太神奇了吧!」我更信心確鑿這是什一奉獻而來的特別祝福!如果這NT$3,000元是來自我父親或是其他人,我不會如此驚訝,因為生在日據時代的老人家,節(ㄒㄧㄠˇ)儉(ㄑ一ˋ)是基本性格,平常連200塊的壓歲錢,都要拖欠到過完年的元宵才給的阿公,竟然會如此乾脆地拿出這一筆對他算是天價的金額,我知道,除非是神的靈暗暗地感動了我阿公,他不會特別給我這份紅包,我更不會因此得到什一奉獻的見證!

 

從此我樂於奉獻,十餘年不輟……不論貧窮或富足,我都樂意向全能的神付出十分之一。而祝福從此更是數算不盡……我在洗禮隔年就有機會,因工作之故奔赴美國猶他州,去找我日思夜想的福音長老、福音姐妹,也被帶去參加現場的總會教友大會、參與當地的返鄉傳教士Reunion、勞干Logan聖殿一遊。爾後我在單成活動中認識了返鄉傳教士鄭弟兄,交往三年後在聖殿締結高級婚姻。婚後7年內生出4個孩子,個個剖腹產而出,打破醫學「剖腹只能生兩個」的一般見解,而我雖剖腹產,恢復卻出奇快,更有足夠的母乳餵養嬰孩,省下的奶粉費數十萬之譜。孩子個個健碩高挑,聰穎的拿獎學金,不聰穎的也安分守規矩,能拿進步獎。而我在支會中擔任聖殿協調員,更是不斷催促成就著一個又一個家庭的印證、許多死者的救恩…主的恩典數算不盡,而這一切都始於,我願意試試  神的話,甘心樂意將自己所得的十分之一,奉獻出來,堆疊神國建造中一塊又一塊的磚頭……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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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寶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